| 2007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作出重大调整 |
|
| 2007-01-24 08:11 文章来源:中国金都网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一是市财政加大了投入力度。招远市财政由2006年每人补助20元,提高到24元;
二是进一步简化手续。对凡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不须转诊,可自由选择就诊单位;到市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可以办理转诊手续,也可以不办理转诊手续,但报销比例不同。
三是大幅度提高报销比例。封顶线由10000元提高到50000元;在本市一级医疗机构就医、三办一区在市中医医院就医的,报销比例由35%-45%调整为住院费用200元以内的按20%报销,200元以上部分按60%报销;到本市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由25%-35%调整为40%,经转诊到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由15%-25%调整为25%。
四是新增加了一些优惠政策。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期间,使用中草药和中医适宜技术治疗的提高10个百分点;自由选择到市外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的报销比例为12.5%;从2006年开始,对连续参合三年未享受到报销政策的居民,从第四年开始提高一定报销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