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收费年审工作即将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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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2-08 09:39 文章来源:中国金都网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国家计委等六部委《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和省物价局、财政厅《山东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办法(试行)》的规定,市物价局、财政局决定,自二00七年二月一日起到四月底止,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收费年审工作。
凡在招远市行政区域内实施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和实行《收费许可证》管理的经营性收费的部门和单位,其收费情况均属这次年审的范围。
这次年审,审验收费单位二00六年度发生的收费行为,其中,对重大问题追溯到以前年度。具体内容有:实施收费的部门和单位的收费项目是否经过审批,有无合法收费文件,各级政府及物价、财政部门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是否继续执行;收费单位在收费过程中,是否有扩大收费范围、擅自设立和分解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规定时限超前收费、增加收费频次等现象;实施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部门和单位是否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收费单位是否按规定的管理内容对被收费单位进行了管理,是否按规定的服务内容向被收费单位提供了服务;是否使用了省财税部门统一制发的收费票据并按规定使用;收费收入是否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并及时交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是否按规定的用途和开支范围使用;收费单位是否配备了经过培训持证在岗的专(兼)职收费人员;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它审验的事项。
这次收费年审工作,采取调帐审验与现场审验相结合、收费单位自审与市年审办公室审验相结合的方法。整个工作分为收费单位自审、年审办公室全面审验和总结处理三个阶段进行。对年审合格的单位,收费年审办公室在被审验单位的《收费许可证》上加盖年审专用章,《收费许可证》可继续使用。
市年审办公室对年审中出现的有关情况将作以下处理:对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法规并积极参加、主动配合年审工作的收费单位,市年审办公室将给予通报表扬;被审单位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市年审办公室将责令其限期纠正、整改,暂扣其《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查处。整改完毕,收费单位向市年审办公室写出整改报告。年审办公室视情况做出发给或继续暂扣《收费许可证》的决定。对其中乱收费数额较大、性质比较严重的,将移交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拒绝参加年审和换证或有乱收费行为拒不整改的部门和单位, 年审办公室将吊销其《收费许可证》,取消其收费资格,由财税部门收回或停止发放收费票据。
为加强对收费年审工作的领导,市里成立由物价局、财政局负责人为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收费年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收费年审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收费年审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业务科,地点: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物价局窗口,电话:8166762),具体负责全市各收费单位的收费年审工作。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各收费单位,都要安排专人负责收费年审工作,主动协助收费年审办公室搞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年审工作。确保全市收费年审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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