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山东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山东招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调整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管理与签发系统商品计量单位的通知
2007-03-15 08:40  文章来源:商务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哈尔滨、长春、沈阳、西安、南京、武汉、成都、广州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保证纺织品出口经营者在中国海关顺利报关出口,经商商务部外贸司,我局将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件管理与签发系统全部商品的计量单位调整为与现行海关总署法定第一计量单位一致(涉及调整的商品税则号见附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发证机构在审核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申请时注意计量单位的变化并提醒有关纺织品出口经营者。
  二、纺织品出口经营者使用此前申领的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办理出口手续时,如在中国海关因计量单位原因出现不能顺利报关的情况,请发证机构及时协助纺织品出口经营者办理撤换纺织品临时出口许可证事宜。

   特此通知。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二ОО七年二月十六日


  附表:纺织品系统中进行调整的商品编码及新计量单位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山东省支持纺织企业“走出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07-03-15 08:26
关于促进我国纺织业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支持纺企“走出去”相关政策的通知     2007-03-15 08:06
2007年1月份我国外贸增长三成    2007-03-15 08:04
充分利用国家政策,积极“走出去”投资    2007-03-15 08:02
全省推出首批三个“节能100项” 招远2项技术上榜    2007-03-08 08:39
九曲蒋家村荣膺“中国十佳小康村”称号    2007-03-02 08:00
地方组织收入9209万元 实现首月开门红    2007-03-01 14:04
求效益 抓落实 努力开创全市经济工作新局面    2007-03-01 07:56
黄金生产首月开门红 自产黄金6.8万两    2007-02-27 09:07
个体私营经济迅猛发展 同比增长了15.2%    2007-02-08 09:44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山东省商务厅          联系人:张明超 电话:0531-89013311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凌晓 电话:010-51651200-607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